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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社会保险费
 

  业务简介 代扣社会保险费是我行的一项代理业务,是我行接受杭州市地税局和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代为受理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下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险种的参保申请等相关手续,并实现社会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的业务。


  欢迎您在向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以下简称市社险局)全面咨询社会保险政策后来我行办理相关委托手续,由于这项代理业务事关您的参保权益,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服务指南内容。


  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开户手续


  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参保客户,应按规定在我行以本人名义开立储蓄存折或西湖卡用于社会保险的保险费代扣或退费入账。


  办理业务所需资料:


  1、杭州市区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者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杭州市区农村户籍和外地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


  3、首次委托的参保客户和再次委托的杭州市区农村户籍及非杭州市区户籍的参保客户还需提供市社险局出具的《杭州市个体劳动者社会保险参保资格核定联系单》;


  4、办理特殊补缴的参保客户必须提供市社险局出具的《特殊补缴业务联系单》;


  5、办理延期缴纳的参保客户还须提供市社险局出具的《延期缴纳业务联系单》。


  温馨提示:


  
1、杭州市区城镇户口的参保人,若曾在我行办理过基本养老或医疗保险的任一险种,可直接在我行办理委托手续。


  但我行作为社险业务的经办银行,只是代为受理了您的参保申请,并将您的参保申请转交市社险局进行审核。根据市社险局审核的结果,我行方可确定与您的社会保险费代扣缴委托关系是否生效。


  2、为了配合市社险局的数据处理,每月20日前(含)办理的委托当月生效,21日至月底办理的委托次月生效。


  3、您在办理当月委托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可直接办理当年之前月份的连续补缴。属杭州市区城镇户口的参保人,还可直接办理当前月份之前两个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的补缴。其他情况则必须提供市社险局出具的《特殊补缴业务联系单》。


  4、委托他人办理参保手续的,代理人除携带参保客户所需证件外,还必须提供由参保客户出具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社会保险费的扣款手续


  每月27日至月末,我行根据市社险局给您核定的应缴保险费数据,从您指定的储蓄存折或西湖卡中进行社会保险费的扣款操作,并上缴至社保基金专户。此时您的账户余额必须同时满足各险种的累计应缴金额(包括当期应缴和补缴),否则各项保险扣款均失败。连续3个月扣款失败,市社险局将视作您缴费业务中断,代扣缴委托关系同时终止,我行将不再履行代扣缴职责。


  温馨提示:


  
各险种累计应缴金额包括:


  1、如果您同时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委托,则必须同时满足两个险种的合计扣款金额;


  2、还应当满足当月应缴和历史补缴的累计扣款金额。


  因此,请您务必提前在您的社险代扣账户内存入足够的款项备扣,如果因账户余额不足而产生对您参保待遇的影响,只能由您本人自行承担。


  社会保险费的退费手续


  由于各种原因需要对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办理退费的参保客户,必须到市社险局办理退费审核,凭市社险局出具的退费处理单到我行营业网点办理退费账户登记即可。


  委托信息的变更


  当您的委托信息发生变动时,请及时到市社险局或我行各网点办理变更手续,以免影响到您的参保权益。


  如果您需要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您必须本人亲自到市社险局进行变更登记。


  如果您只需要变更除姓名、身份证号码外的其他委托信息时,如: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或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缴费比例等,您可以直接在我行各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温馨提示:


  
为配合市社险局的数据处理,每月20日前(含)办理的变更当月生效,21日至月末办理的变更将在次月生效。


  社会保险费缴费委托业务的中止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必须本人到我行各网点办理中止委托缴费手续。


  办理中止委托业务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然后向临柜人员提出中止委托要求(可以选择中止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中的一项或两项)。


  温馨提示:


 
 为了配合市社险局的数据处理,中止委托办理的时间只能在每月1日到20日。办理中止委托业务后,您与我行的社会保险代扣缴委托关系同时终止,我行将不再履行代扣缴职责。


  最新月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最新月缴费标准:(自2007年1月起执行)

人员 缴费标准(元 / 人月)
一般灵活就业人员

173

《杭州市就业援助证》持有者

105

《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持有者

102



  基本养老保险最新月缴费标准:(自2006年5月起执行)

缴费基数 缴费标准(元 / 人月)

60 %

201.13

100 %

335.22

200 %

670.43

300 %

1005.65

   (如遇政策调整,以新公布的数据为准)
  

  咨询电话和社险服务大厅地址

 

  如果您在社会保险业务政策方面还有其他的疑问,请致电:
  杭州市劳动保障服务专线——87612333
  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咨询专线——87019855或87214134
  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服务大厅地址:杭州市清吟街123号(平海路向东穿过中河高架桥前进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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