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质押循环贷款是指杭州市商业银行向自然人发放的,以本行开具或代售的各种储蓄存单,国债或金融债券作质押担保的贷款。
贷款期限及额度: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同时贷款到期日不超过金融债券的到期日。
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金融债券票面价值的90%。
贷款流程:
1、客户在本行网点柜台申请贷款;
2、客户资料提交银行;
3、银行申核;
4、冻结质押物;
5、发放贷款;
6、贷款分次循环使用、归还;
7、贷款到期结清,解冻质押物;
贷款资料:
1、借款人本人身份证件;
2、质押物权利凭证(本人名下在我行开具的各种储蓄存单、我行代售的各类国债或金融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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