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贷款:指杭州市商业银行为微型企业客户发放的用于弥补日常经营流动资金短缺的贷款。
贷款资料:
1、《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
2、企业财务报表;
3、贷款用途证明资料(如购销合同);
4、有关担保和抵、质押物资料;
5、《贷款证》;
6、杭州市商业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并在工商或相关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2、企业经营项目和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3、在商行开立结算账户;
4、有到期还本付息的经济实力;
5、有合法财产抵质押或第三人保证;
6、具有有效《贷款证》;
7、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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