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办理。
温馨提示
1、委托收款无起点金额限制。
2、在同城范围内,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或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收付双方必须事先签订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并经开户银行同意,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