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投联贷
业务简介
银投联贷是指向已经获得创投公司(该机构必须是经本行认可的)提供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资金的企业提供融资的一项服务。
业务特色
- 贷款的金额:根据借款人的实际资金需求、偿债能力确定贷款金额,但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创投公司一年内累计实际投入到借款人的创投(风投)资金的50%,同时纳入综合授信统一管理。
- 贷款的期限: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实际生产周期、借款用途、借款人风险承受能力、经营特点等情况具体确定,不得超过创投公司和借款人约定的退出投资期限。
办理条件
- 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的科技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细分行业优势企业,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者具备创新商业模式的企业;
- 是本行“起飞计划”或是“卓越计划”的客户;
- 提供创投(风投)资金的创投公司得到本行认可;
- 创投(风投)资金已到位;
-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要求投前贷后。
办理渠道
各分支行公司业务部
办理流程
- 客户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资料;
- 我行进行受理、调查、风险评价、审查、审批工作;
- 审批同意后,与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
- 落实相关担保或抵(质)押手续,我行发放贷款。
提供资料
- 经年审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资格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授权书及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经过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最近连续三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申请前三个月的财务月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主要股东经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审计)事务所审计的前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如有)和审计报告(如有)及背景、验资证明等;
- 按《公司法》设立的客户(含保证人),应提供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股东名单、主要经营管理者的简历等;(调查岗须验看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股东名单的正本原件);
- 创投公司的投资(入股)协议;
- 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有效的贷款卡;
- 提供抵押品清单、抵押品物权凭证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 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