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简介:指在赊销、托收结算方式下,出口商在发货后,向我行提交出口单据进行融资,并以出口收汇款项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短期贸易融资业务。
办理条件:
1、申请企业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2、申请企业无不良业务记录。
3 、进出口业务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4 、出口收汇有保障。
5、出口产品系申请人主营产品。
6、申请人与进口商系长期合作关系。
7、贸易背景真实。
应提交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贷款申请人基本资料;
3、出口合同;
4、商业发票(加注我行汇款路线);
5、货运单据副本;
6、其他单据;
7、保证人或抵(质)押的有关资料;
8、本行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融资利率:按同档次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融资期限:融资的期限根据出口单据的预期收汇时间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