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简介: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款尚未到帐而出现的短期资金困难,本行在对企业出口退税帐户进行托管的前提下,可向出口企业提供的以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第一还款保证的出口退税托管帐户质押贷款。
办理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按规定办理年审手续,且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2、同意或已在本行开立出口退税专用账户,该账户是国家税务部门确认为企业唯一的退税账户;
3、企业出口产品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的退税产品范围内;
4、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没有发生非法逃套汇和偷骗税行为。
5、贷款用途为企业进出口贸易中的流动资金需要。
其他规定:
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质押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本地国税部门退税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期限利率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