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有进出口经营权;
2、有合理、合法的外汇贷款用途,如企业贷款用途为进口产品,对限制进口的产品,应有进口许可证或其他进口证明文件;
3、有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贷款申请人在我行开有人民币或外币账户;
5、能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贸易合同。
有关外汇贷款还本付息的规定:
1、债务人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时,应先使用自有外汇, 不足部分方可购汇(经外汇局核准,外汇账户支出有专门用途的除外)。
2、债务人以自有资金或以人民币购汇偿还国内外汇贷款本息时,应向债权人提供外汇账户对账单和《企业自有外汇确认书》等证明文件,由债权人进行真实性与合规性审核。
贷款利息:按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期限:外汇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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