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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成立于1996年9月,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服务区域经济、中小企业和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便捷、亲和的金融服务,经过多年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一家资产质量良好、经营业绩优良、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前列的区域性股份制银行。投资者服务
业务简介
提货担保指信用证项下当货物先于货运单据抵达港口时,本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向船公司出具提货担保书办理提货手续,承诺待申请人取得正本单据后,再凭正本单据换回原提货担保书。
业务特点
· 在货物先于货运单据抵达港口时,使客户能及时提货;
· 开证申请人应向银行提供发票、提单、装箱单副本或复印件;并声明放弃单据中的所有不符点;
· 须全额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措施;
· 运输方式须为海运,目的港限于境内港口,且信用证要求提交的提单为全套正本海运提单;
· 仅限于本行开立的信用证项下货物进口方可办理,托收、汇款结算项下不得办理提货担保业务。
适用对象
具有合法经营权、在本行办理进口信用证结算业务且资信良好的企业。
业务流程
· 国外客户将信用证项下的货物运至港口,但单据没有及时寄到本行,客户可向本行提出办理提货担保的申请;
· 本行收到客户申请,进行业务审批,本行对客户提供的单据副本或复印件(发票、提单、装箱单)进行审核 ;
· 审批通过后,本行出具提货保函正本(纸质);
· 客户凭提货保函正本(纸质)向船公司办理提货;
· 客户收到正本单据后,及时向船公司换回提货保函正本(纸质),并送至本行进行注销。